首先在这个小球时代,詹姆斯打中锋不仅能够站住脚,而且还百利只有一害。在我看来,詹姆斯打中锋的弊端只有一个,那就是缩短他的NBA生涯,因为中锋这个位置是场上身体对抗最多的,也是最消耗身体的。所以如果詹姆斯打中锋,在长久角度去看并非是一件好事。
打小球得要快,在所有球队的小球阵容中,格林和霍福德应该是最顶级的小个阵容中锋。再看詹姆斯,从各种硬件和配件,绝对是碾压前两人的存在。然后再看现在湖人的阵容,从建队方面去综合考虑,他们一定是朝着小个子阵容去的。NBA已经进入了小球时代,如果没有巅峰奥尼尔那样的大杀器,就只能从速度方面去提升实力。
但事情不但没有我们想象的那样糟糕,反倒有些好转。鹈鹕在失去考辛斯之后,开始肆无忌惮的加快比赛节奏,后来他们打出了一波追平队史最长连胜的战绩,并成功打进季后赛,在分区半决赛跟勇士的较量败下阵来。想象一下,如果考辛斯在鹈鹕,他们加快比赛节奏的时候势必要考虑到考辛斯的问题,但是没有考辛斯,他们可以肆无忌惮的加速。
而火箭之所以能够跟勇士势均力敌,主要因素是他们的比赛节奏也提上来了。都打小球,并且勇士的无限换防挡拆等根本难不倒火箭,因为火箭也能做到无限换防挡拆。试想一下,如果双方祭出小球阵容,对手换防挡拆之后抬头看见的是詹姆斯,那一定是深深的绝望。詹姆斯站五号位,技能最全面,并且比他快的没他壮,比他壮的没他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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